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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群众话民生】法律援助让我安心颐养天年
信息来源: 宣城市民生网 作者: minsheng 发布日期:2018-07-16 14:34:16 浏览次数:
 我叫张**,家住宁国市霞西镇石柱村,今年88岁了,老伴已离世。我有两个儿子,自己身体一直不太好,和小儿子在一起生活,大儿子每个月给我300元生活费,平时我的生活起居都由小儿子照料。

      但从去年年底开始,大儿子以我年事已高、用不了什么钱为借口,连续4个月未支付赡养费用。我多次去讨要但没有用,小儿子也因为此事与大儿子闹有矛盾,为此我感到十分伤心和无奈。

      后来我找到村委会,在村委会的协调下,大儿子说自己家庭困难依然拒不支付赡养费。后来,我听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可以帮解决赡养费问题。于是,我来到霞西镇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,听了我的诉说后,认为这件事情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关系,需要好好调解。于是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我大儿子一同前来调解。在调解的过程中,工作人员在依据事实的基础上,耐心做大儿子的思想工作,并强调法律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公民的赡养义务,最终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细心调解下,大儿子羞愧难当,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一次性支付了我4个月共1200元生活费,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,承诺今后每月10号以前按时支付我每个月300元的生活费。

      现在,大儿子不但每个月按时给我生活费,有时还过来看看我,陪我谈谈心,两兄弟之间的关系也融洽了,我的家庭和睦了,我又过上了安逸平静地生活。

      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,让我可以颐养天年。

      (张**口述,霞西镇司法所整理)